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对内外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11:03 浏览:1904次

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再上新台阶,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经公司党委2023324日会议研究,决定对内外公开选聘生产经营发展部(大项目事业部)副职中层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生产经营发展部(大项目事业部)副职,1名。

二、选聘范围

对内外公开选聘。

三、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

(一)任职资格

除应具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熟悉公司经营范围和选拔岗位工作内容;

2.工作表现良好,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竞争上岗范围:

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的人员;尚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3331日);

2.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具有生产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较高的市场感知能力,善于研究、分析和总结自身工作。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开报名

1.自愿报名。有意参加聘者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报名表》(附件),4718:00前,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和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经历、能力佐证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1363687369@qq.com(请勿重复、多次投递),标题请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填写。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情况。

3.联系人:李婷、叶燕燕,电话:6330197363302176

(二)笔试

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合格人数超过3人的岗位,按得分高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演讲环节;笔试合格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岗位,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演讲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演讲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演讲

进入面试演讲环节的人员进行演讲和答辩,每人10分钟以内,其中演讲不超过7分钟。面试组对演讲和答辩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并列分数,则现场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四)民主推荐(仅针对内部竞聘人员进行)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根据谈话调研情况,按1:1.5的比例,由公司党委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会议推荐时,既可从参考人选中推荐,也可另推他人。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考虑面试演讲、民主推荐、个人德才表现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反映等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2.开展考察。组织实施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相关人员个别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广泛深入了解,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提出任用建议。综合个人报名岗位、考察情况和个人一贯表现等,遵循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提出任用建议。

(六)讨论决定

将任用建议方案提请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

(七)公示及任职

对拟任用的中层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重要提示

(一)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拉票贿票。对违反纪律要求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应聘者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因应聘者本人原因导致相关信息未获悉而影响相关工作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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